跳舞,我是喜歡的。只是喜歡跟會跳,完全是兩回事。

大二的時候,曾經因為愛跳舞,而去選修了國際標準舞,我學了華爾滋、捷舞跟吉魯巴,老師非常會帶,跟老師跳舞的時候,總覺得好開心。但是換作是我的男伴時,卻總是笨手笨腳的,因為身高的關係。(來選修的男生不是已經有認識的女生,就是有心儀的女生,我則哪個都不是,是人家選剩的,所以是一個比我矮一點的男伴)


三種舞中,我最愛華爾滋,因為很優美高雅,緩慢的逆時鐘轉圈,音樂也輕柔,非常享受。

捷舞屬於比較快節奏的舞步,我的神經有時候會跟不上,雖然我很愛[雞走路]那俏皮的動作,但是我總是做的很滑稽。

吉魯巴好輕快好好玩,變化很多卻也很有趣,我現在都忘光光了。


國際標準舞課,在大學時期,是非常搶手的,因為是男女第一類接觸的最好機會,所以,女生通常都是大二大三選到這門課,而男生,卻都要排到大三大四才選的到。(學校有大四優先的規定)

記得當時期末考試時,有些女生請來了槍手,幫自己加了不少分,男生會帶舞,真的差好多。而我,很認真的跟自己的舞伴一周練兩次,回房間自己再慢慢練,找出屬於我們的默契,轉圈不順時,我就自己轉,that's ok!真的也難為他了。


跳舞,是一門大學問。


當一人前進時,一人就必須後退,兩人一進一退,才能讓舞步持續不中斷,當然,有時候也是平行的移動;而主導的人,靠的是扶背或拉手,讓對方能直接知道你主導的下一步,進而配合彼此。其實女生也未必不能主導,可以輕聲的告訴舞伴想要跳什麼舞步;跳舞,也是一種調情的方式。


愛情,也是一種雙人舞,你喜歡跳哪一種呢?


我想,我還是愛華爾滋,讓他帶著我緩慢而優雅的轉圈圈。



p.s.我不是交男友了,只是最近很想跳舞。上一次跳舞,好像是[第一支舞],很懷念。 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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